公司成立於中華民國五十三年十月二日,主要銷售商品為天然氣,是「公用事業」民營業者,主要經營產品除導管瓦斯之銷售、瓦斯設備裝置工程及相關器材之製造及供應外,兼營瓦斯器具之販賣、市內、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及辦公大樓出租等業務。
因屬民營公用事業,適用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之規定,在同一營業區內無競爭者,營業區屬台北市住、商混合之精華區,包括台北市松山、信義、大安、萬華、中正、大同、中山等七行政區及士林區福華、明勝二里為供應區域,用戶約36.6萬戶,普及率依用戶數佔供應區總戶數來看約66%,剩餘部分多為租賃以及老舊社區等使用桶裝液態瓦斯居多,平均每年增加6,000~7,000戶,市場幾近飽和,瓦斯銷售量可保持穩定。
由於瓦斯費率之調整受政府監督,不易調漲,在原物料價格上漲,經濟成長趨緩,出生率下降,人口有減少傾向,營業區域內之用戶數要自然成長不易;加上社會的成熟及競爭(瓦斯器具廠商、電化住宅)的激烈化,瓦斯事業相關制度的變革,都影響公司在本業方面的獲利,因此未來公司的發展策略將朝向多角化經營,關注氫能源以及再生能源的發展,參與如燃料電池之應用相關研究計畫,期使公司轉型成為提供多元化能源之公司。
公司一年售氣量均可維持在兩億度以上。
天然氣使用前必須先安裝管線裝置,故裝置收入為大台北瓦斯一收入來源,毛利較高,通常為20~30%。一般而言,瓦斯裝置需在建案完工後安裝,故該收入落後建商推案約兩年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