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【生活情報-記者吳富正、吳美蘭/2013.05.06.屏東報導】

 房屋稅繳款書原則上是按戶核發,稅務局對共有的房屋,會向共有人中之一人發單

課徵。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,收到繳款書的共有人繳稅後,可就其持分以外之稅款

,向其他共有人求償;惟民眾如有需要,可申請分單課徵,但分單後住家用房屋現值

在10萬元以下者,尚無免徵房屋稅之適用。申請手續很簡單,納稅義務人只須填寫

申請書向稅務局申請即可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就是愛廣告JustAD 的頭像
    就是愛廣告JustAD

    就是愛廣告(特賣會)JustAD

    就是愛廣告JustA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