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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4/13 21:06鉅亨網記者陳慧琳台北
財政部版證所稅要課徵期貨交易所得稅,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說,一般國家課期所稅為主、沒課期交稅;現在維持期交稅,還要課徵期所稅,這對我國投資市場競爭力顯然有不利影響,建議應取消期交稅。對此,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,可另案討論期交稅。
吳當傑表示,在財政健全小組開會之前就已向財政部建議,期交稅稅率從現行十萬分之4降到十萬分之1。當時財政部允許期交稅可以當成期所稅的可扣抵項目,不過,可降低的成本非常有限。
吳當傑進一步表示,如果財政部決定另外課徵期所稅,觀察我國主要競爭對手包括日本、新加坡等,有了期所稅之後,就不再課期交稅,因此為避免衝擊競爭力,因此希望財政部能審慎考量。
對於金管會的意見,財政部部長劉憶如表示,期貨對外資很重要,沒有期貨避險,外資不願加碼台股,如果在期貨市場賺了錢,有什麼理由不繳稅?
劉憶如表示,未來繳了證(期)所稅,證交稅和期交稅可列報費用,相當於證交稅和期交稅是「0」。昨天她已經和金管會陳裕璋通過電話,說明投資人並沒有同時繳證(期)所稅和證(期)交稅。
不過如果是為了國際競爭力,劉憶如表示,可以另案檢討期交稅,但同時要檢討期貨商的手續費,不能政府降稅,期貨商還照收原來的手續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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